為全力支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臨沂市財政局立足財政職責,積極研究完善zhengce,支持生產經營遇到困難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中小企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
一、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對中小企業從縣級以上zhengfu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財政性資金,經核準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核準,可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延期繳納相關稅費
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經主管部門批準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中小企業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后,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
三、實施援企穩崗服務
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中小企業,經申請,可向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單位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中小企業,返還標準可按上年度6 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5%(超過100 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并按規定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