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麗江市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省財政廳新出臺的《云南省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麗江市財政局積極開展“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上線工作,實現代理記賬機構審批、許可證書打印、年度報表上報等工作通過網絡完成,提升代理記賬機構信息化、規范化管理,促進代理記賬行業健康發展。
為保障新系統順利運行,麗江市財政局開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對轄區完成代理記賬服務有限公司業務開展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截至2月14日,全市共有15家代理記賬公司(市直2家,古城區7家,玉龍縣3家,永勝縣1家,華坪縣1家,寧蒗縣1家)。
“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于3月1日正式上線,目前已有代理記賬機構許可證書的單位需在互聯網上通過新系統申報材料申請新版證書;有意向開辦代理機構的企業和個人也可按系統指引開展證書申請工作,使得申請程序更加透明、更簡潔,進一步方便群眾;各持證企業每年通過新系統平臺向財政部門報送年檢材料,實現實時監督管理。按照新出臺的《云南省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由各區縣財政局負責具體審批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后續管理,換證工作將于7月1日結束,市財政將督促各區縣財政局開展代理機構檢查工作,對常年不開展業務、不按照規定開展業務的代理記賬機構,將不予更換證書。力爭通過此次工作實現使用新系統、更換新證書、營造新風氣、實現新管理,全面提升全市代理機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