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的人注冊公司,公司注冊類別也是比較多,很多的人想要注冊有限公司,根據相關的規定,注冊公司至少需要兩個投資人,可分別擔任監事和法定代表人,那注冊有限公司對股東有哪些要求?
一、有限公司注冊需要幾個人?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指的是只有一個投資人出資成立的有限公司,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個人,公司的法人、執行董事與經理都以這一個投資人來擔任,但公司制度里面還需要有一個監事人,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擔任監事人,所以還得需要找一個人擔任監事人,監事人可以只擔任職務而不用出資。(注公司法規定一個人只能成立一家自己一個人投資的公司)
2、普通有限責任公司,最少要2個人,最多不超過50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投資人之一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可以任意人擔任。監事人同樣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擔任,但股東可以擔任監事人,或者任意其它人都可以。
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對股東的要求
1、要年滿18周歲,具有民事完全行為能力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后由于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
3、《公司法》對股東的年齡沒有作出限制,也就是說未成年人也可以作為公司股東,65歲以上的老人也可以作為股東,但是在執行股東權利的時候,未成年人股東必須要經過監護人同意才可以。
三、哪些人不能做為公司股東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2、因貪,污、受賄、侵占公共財產或者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或者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滿5年的。
3、擔任破產企業的董事、經理,并對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清算結束之日起未滿3年的。
4、擔任被吊銷營業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滿3年的。
5、個人負有較大債務未償還的。
四、公司注冊注意事項
1、需要注意的是,小編建議謹慎注冊一人有限公司。
它雖然是有限公司,但面對公司債務,可能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便是公司轉讓后,原股東如不能舉證證明出讓前公司財產獨立于其個人財產,債權人有權要求原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公司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請注意,認繳并不等于不繳!公司清算的時候一定要見到錢。而且公司遇到債務糾,紛,引起了官司賠償,法院是會追繳認繳資本進行賠償的。
3、注冊資金數額太小也不行。注冊資金太小,在銀行開戶,銀行都不太待見你,客戶也會懷疑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