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是一個企業必須要投入的,其中有很多規則需要遵守,不妨跟著財稅來學習一下。
注冊資本,指合營企業將協商確定的資本總額向企業所在地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的資本。一般情況下,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應相等。注冊資本一經登記,不得任意自行變更。只有當企業于擴大經營業務范圍而需要增加資本或因縮小經營業務范圍而需要減少資本時,方能重新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各項有關規定的手續。但須經企業董事會決議和企業主管部門的批準。
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實際投入時,可能是人民幣,也可能是外幣的金額。如為外幣,則外方投資的外幣和以外幣計價的其他資產,可按投資的實際數直接計算,而中方投資的人民幣和以人民幣計價的其他資產,則應按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合計算。這一牌價應是開戶行或企業收到投資當天的外匯中間牌價(銀行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價),這些有關事項合營各方須于合營協議,合營合同中明確予以規定。相反,如合同中規定的是人民幣金額,外方投入的外幣和以外幣計價的其他資產,亦應根據開戶銀行或企業收到投資當天的外匯中間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計算。
關于注冊資本的投入,你是否還有疑問呢?想了解更多的話,上財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