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公司發展越來越好之后,人們就會考慮注冊一家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以此來接納更多的業務,人們在注冊分公司和注冊子公司的時候經常不知道該如何選擇,因為看似兩者都是主體公司的分支,都由自己控股,但是實際上這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大的不同,那么在注冊分公司和注冊子公司有什么區別?整理了相關的資料,接下來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
注冊分公司和注冊子公司有什么區別?
分公司主要是總公司下屬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者說是附屬的機構,它是依附于主體公司而存在,雖然也有著公司注冊名稱和主體結構,但是它卻不是一個真正的獨立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的資格,不具備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有的業務都由總公司的劃分。
子公司主要是總公司的一部分股權分散到另外一家公司內,或者是總公司的一定比例股份被他家公司擁有,或者是通過協議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備法人資格,而且可以獨立的承擔任何的民事責任。
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集中以下在這些方面:
(1)控制與從屬關系不同,分公司主要是由總公司控制,所有的業務往來都以總公司為主,子公司則是單獨的法人控制,業務可以自己開發,也可以從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取。
(2)法人地位不同,不同的子公司都是有單獨的法人存在的,而分公司不具備法人的資格,法人代表都是總公司的法人。
(3)承擔的責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負責自己的債務關系,分公司的責任和債務均由由總公司負責。
(4)表現形式不同。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所有的核心都由總公司代表,子公司具備獨立的公司名稱,有著章程和主體結構。
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嗎?
根據我國的《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在注冊分公司的時候需要向公司的登記機關提交申請登記,并且為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但是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需要由總公司一并承擔。
《公司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公司注冊子公司是需要設定法人,因為子公司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個人法人各自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互不連帶。
關于注冊分公司和注冊子公司的區別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大家在進行公司注冊的時候,一定要分清楚他們之間的區別,避免因為混淆而導致不必要的法律2。如果大家對于這些方面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大家前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