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商業市場。有無數的新興公司出現,就有一部分公司面臨著注銷的境地。那么在服務公司注銷后,公司的商標能夠怎么處理呢?是否能夠服務轉讓呢?
根據相關文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服務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公司注銷時在進行的商標轉讓形式有兩種,一是在公司注銷前,該公司就已經在服務商標轉讓的,即可按照正常轉讓手續服務就可以;二是在公司注銷后,依然沒有服務過商標轉讓手續的。當然這種情況也分為兩種:
1.公司注銷前,商標沒有轉讓出來,但是清算報告中已經決定了商標的歸屬;
2.清算報告中沒有決定商標的歸屬就已經注銷了公司,那么可以由原公司全體股東就可以按照公司注銷時遺漏財產來處理;、
如果清算報告中已經決定了商標權的歸屬,轉讓時需要的文件有:
1.受讓人的身份證明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轉讓申請書;
4.當地工商局調取的公司注銷檔案。
如果在清算中沒有決定商標歸屬權的,需要的文件有:
1.受讓人的身份證明;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轉讓申請書(只需要受讓人簽字或蓋章);
4.原公司全體股東關于商標權歸屬的協議;
5.原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
6.當地工商局調取的公司注銷檔案(含清算報告)。
服務公司注銷后的商標轉讓服務由于不同的情況所需文件也不一樣,但是只要文件收集完全便可交由商標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商標轉讓要在公司注銷前完成,后續的手續免不了東奔西跑,會十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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