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許多企業經營者、管理人員想要真正了解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往往要進行財務報表審計。在具體實施這一審計項目時,其采用的審計方法主要有哪些?
一般而言,對于財務報表審計常用的審計方法,審計事務所認為,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帳項基礎審計(又稱詳細審計)。也就是說,要逐筆核對企業的相關會計帳目,以檢查企業帳目是否有誤,包括核對憑證,評估報告資產的價值(通常是成本),確認被審計企業關于購買庫存和發出會計帳目的正確性,等等。
(2)制度基礎審計。系統基礎審計是以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為主要審計對象的審計方法。其主要目的是核查財務報表是否合法合理,具體方法是在內部控制評價的基礎上,對抽樣及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價。一般來說,對系統的基本審計一般是以審計為基礎,對系統中的控制環節進行檢查,目的是找出控制系統中的薄弱環節,找出問題產生的根源,進而擴大檢查范圍。
(3)制度基礎審計與賬項基礎審計的比較研究。實際上,賬戶基礎審計主要強調直接檢查控制系統產生的結果,而不是深入到控制系統內部。同時,系統基礎審計主要側重于對系統內部結構的剖析,以分析最終結果產生的全過程各步驟之間的關系,研究系統內部是否有足夠的控制環節,以檢驗這些控制環節是否充分發揮作用。
(5)風險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是指審計師在充分了解被審企業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分析被審企業經濟業務中易發生差錯和舞弊的風險狀況,并對其進行重點審查。當前,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已經成為主流的審計方法。制定和執行有針對性的測試程序,以便合理地發現重大錯報,這主要是基于評估報告重大錯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