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從事食品銷售和飲食服務活動的人必須依法取得如何辦餐飲營業執照。食品經營的許可證實行土地一證的原則。但是在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之前,必須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然后再取得食品經營的許可證。那餐飲營業執照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餐飲營業執照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
2法人及負責人的身份
3資格證明
4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以及設施設備等示意圖
5從業人員的名單及健康證明
6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及人員證明材料
8食品監督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辦理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多,需要很長時間。想節省時間早點開業可以請操作專業的代理機構,既方便又快。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或許可,申請人不得在一年內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許可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不得在3年內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飲食服務許可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處罰決定后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者在申請許可證之前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儲藏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的環境清潔,與毒、有害場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2、具備所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應的生產設備或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臉、采光、照明、換氣、防腐、防塵、防塵、防蒼蠅、防蟲、洗滌及廢水處理、垃圾和廢棄物保管設備或設施。保健食品生產過程有原料提取、純化等預處理工序,需要具備與生產品種、數量相應的原材料預處理設備或設施。
3、有專門職務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保障的規章制度。
4、具備合理的設備配置和工藝,防止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清潔。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