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注冊在案的外資企業有上百萬家,充分說明了外商與中國的緊密聯系。外商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填寫外資注冊資本,那么它與外商的投資總額存在什么關系?
外資注冊資本,是指設立法人企業在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是指投資各方交付或認繳的出資額之總和。
外商總投資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所特有的概念,內資企業中沒有總投資額這一概念。從構成上看,總投資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納或認繳的注冊資本和外資企業借款。這種情況類似于目前許多項目公司對最小自有資金的限制。
“總投資額”概念產生的歷史原因在于,我國改革開放初期,所謂“總投資額”的實質是項目公司所指的企業,并非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特定的建設項目而設立的企業。國務院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國家也批準了這個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是指外商投資企業的總投資額。
對外資的實際監管,投資總額有四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根據總投資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二是根據總投資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免稅進口自用設備的限額;三是根據總投資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貸款限額;四是根據批準權限劃分。
外資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缺一不可、相輔相成。外商在中國經營的時候,這兩樣都會用上,所以二者的緊密聯系應該是外商所應該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