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公司法定代表的離任可能涉及離任審計。離任審計是指對負責人在任期內承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審核和整體評價。那么,在離任審計的具體過程中,主要的審核是什么呢?
1.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般來說,離任審計審查有幾個要點,主要包括:
(1)負責人任職期間的基本經營狀況,主要包括任職期間資產保全和市場發展狀況;
(2)聘用期間簽訂的合同明細;
(3)公司整體收入;
(4)成本管理與控制,產品材料成本、物流成本的下降和產品的首次檢驗;
(5)近幾年的資產處置,在職期間的人力資源建設;
(6)期末資產負債詳細說明,包括期末資產負債;
(7)未完成的合同、已交付的貨物、未開具發票、未支付的費用,以及公司其他員工了解離任領導在任職期間的工作和聲譽。
2.離任審計方法。
一般而言,離任審計方法是指審計者為了獲取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證實被審計事項的性質、發表審計意見所采用的各種方法。這些方法主要包括:
(1)檢查。即審計人員對會計記錄和其他書面材料的可靠性進行審查和復核。
(2)監督板塊。審計人員應監督各種實物資產、現金、證券等的庫存。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并進行適當的抽查。
(3)觀察。觀察是指審計人員對經營場所、實物資產、相關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現場檢查。
(4)查詢和確認。其中,詢問是審計師口頭或書面詢問相關人員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確認是審計師向第三方發函確認相關事項的方法。
此外,除上述方法外,審計師使用的審計方法還包括計算、分析性審查、ABC法、網絡技術法和綜合評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