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期內,因經營場所變更未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未按時完成工商年度報告的公布的,經工商部門檢查,列入“異常經營名單”。那么,企業被列入非正常經營名單后,還能開發票嗎?
1、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后果
主要有:
(1)影響企業形象。企業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則被列入該名錄的事實將向社會各界公示,且這一記錄也將伴企業“終生”。因此,企業在尋求合作伙伴或進行業務合作時,很多情況下會出現由于信用問題而出現合作受阻的現象。
(2)登記備案受限。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zhengfu部門申請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資質審核、從業任職資格等有關事項時,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審慎審查。
(3)限制zhengfu采購和招投標。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各級zhengfu部門在zhengfu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4)限制貸款和投資擔保行為。如今,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于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這些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貸款、擔保等業務。
可見,多數情況下,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與開票及稅務問題并不相關。但如若企業出現跨區域地址變更而未進行工商登記,從而致使企業經營地址異常進而導致企業稅務出現無相應地稅務機構接管的現象,那么,其在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還將被稅務部門列入稅務異常狀態,此時便會對企業開票及日常納稅申報產生影響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需及時前往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移出異常名錄,然后再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相應地稅務變更登記,解除稅務異常狀態,這樣才能夠使企業恢復到正常經營運轉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