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蕪湖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個體戶名稱:準備2~4個名稱,可根據所在的行業選擇,如貿易商行、餐飲店等,需注意選擇的名稱不能與已有的個體戶名稱相同。
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這是申請營業執照的基礎表格,需要經營者親自簽署。
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包括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如果經營者是外來人員,可能還需要提供暫住證及復印件。
經營者一寸或兩寸登記照:通常為彩色照片,用于營業執照的辦理。
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的,應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
租用他人場所的,應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
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zhengfu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
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應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zhengfu規定的相關證明。
經營范圍:可以從事的業務活動范圍,可參考同行,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整合。如果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同時,需要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