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蕪湖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人數要求:
發起人應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的明確規定。
住所要求:
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這是為了確保公司設立后能夠及時辦理相關事務和履行義務。
資格要求:
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發起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法人發起人需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
認購股份要求:
在發起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應當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
在募集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
其他要求:
發起人需共同制訂公司章程,明確公司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等事項。
發起人需對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相關事務負責,并確保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等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