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變更公司注冊資金需滿足以下條件:
公司內部決策程序合法
需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變更注冊資金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若公司發行類別股,還需經類別股股東會決議通過。
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變更注冊資金需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例如,減少注冊資本時,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若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對注冊資本有特殊要求,需遵循相應規定。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減少注冊資本時)
公司需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以明確公司資產和負債狀況,確保減資程序的合法合規。
通知債權人并公告(減少注冊資本時)
公司應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提交驗資證明(增加注冊資本時)
增加注冊資本需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驗證新增資本的實繳情況。
修改公司章程
需對公司章程中關于注冊資金的條款進行修改,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提交完整申請材料
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決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增資時);
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減資時);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