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國家為鼓勵中國企業的發展,對中國企業放寬了注冊要求,企業注冊實行認繳制就是便利zhengce之一。有些人說,那么我可以將公司注冊資本隨意填寫嗎?
回答是,不可以!盡管國家在《公司法》的條文中取消了原企業規定的最低注冊限額,但在有關法律法規中,對于涉及特定經營范圍的公司,也規定了最低繳納限額,即一些行業的注冊資金必須達到一定的限額才能獲準注冊。比如你開了一家投資公司,那么國家規定開投資公司時,注冊資本必須在1000萬元以上。
也有人說,認繳制不需要注冊資本的實繳制,那是任我怎么填的?有些老板說:“我先填上一億!”但你也要知道,如果企業經營狀況不好,需要申請破產清算,公司債務有一個多億但資產不足以償還,那么股東就有責任按承諾的注冊資本來償還剩余債務。由此可以看出,注冊資本過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足則會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困境。而認繳并非不繳,公司在注冊成立時,所填寫的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存續期間認繳到位。
首先,單位或個人在申請注冊時虛報注冊資本,使用虛假文件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公司注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今日來給大家講一下公司成立的刑事風險——虛報注冊資本罪。
1.中國公司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的百分之五至十五的罰款;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至十五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我國刑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或者以虛假文件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虛報注冊資本1%以上5%以下罰金。
公司注冊資本是公司成立的門檻,也是公司經營的物質基礎,但是注冊資本的認繳制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填寫,更不能為了顯示公司實力而編造虛假材料,把自己稱為“億萬富翁”,吹噓公司資本有債務和法律風險。創業企業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除了考慮經營特點和行業需求外,還應結合自身現有資金能力或預期資金能力,量力而行。資本金遞增為宜,也可以做增資,公司在創業初期,資本金可適當減少,等到后期公司規模擴大,企業有能力承擔更多的責任以及業務需要時再做增資處理。